马静楠,1984年9月生人,回族,商法学硕士,讲师,2007年就职于新疆工程学院,现从事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》、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等课程教学。热爱本职工作,工作作风严谨,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、辅导员、就业工作专干等荣誉,2017年获得校级辅导员大赛二等奖,2018年被聘为全国优秀辅导员巡讲活动宣讲员,参与十九大会议精神专题巡讲。在工作期间注重实际工作与理论研究相结合,发表论文2篇,主持校级课题1项。